2000年里斯本欧盟理事会是欧盟发展的里程碑,在这次会议上,欧盟确立了在2010年将欧洲建成最具有活力的知识经济的社会,并且通过了建立电子欧洲的决定。
众所周知,欧盟是一个超国家组织,欧盟的一体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社会政策一体化只是在上个世纪的90年代以后确立起来,建立人人共享的信息社会,发展泛欧洲的电子服务成为重要的战略目标。虽然欧盟的电子政府只是电子欧洲的一个部分,但是电子政府承担着提高欧洲的竞争力的重要的角色。
欧盟的电子政府分为欧盟、成员国、地区、地方这几个层次,与一个国家的电子政府的发展主要多了一个层次,即欧盟与成员国之间的电子政府的协调,为了更好的促进电子政府的发展,欧盟采用开放协调机制来协调欧盟电子政府发展的战略。开放协调机制首先在欧盟就业政策中应用,后来拓展到其他的领域如社会保护、环境和信息社会等领域。虽然这个政策在很多领域引起了很多争议,但是通过这几年在电子政府政策领域中的应用,积极地促进了欧盟与成员国电子政府的发展。
一、什么是开放协调机制
所谓开放协调机制是依靠软法1例如指南、指标、基准和分享良好实践作为社会的调解机制。也就是说这种方法对落后者没有官方的制裁,这种方法的有效性是基于同行的压力、点名和耻辱感(name and shame)来实践的,因为没有一个成员国在一个政策的实践中成为最差的典型。开放协调机制中的“开放”就是指尊重成员国的个性、能力和实践的基础上达到政策的整合。欧盟理事会由成员国部长组成,负责推动开放协调机制在政策领域中执行。
一般的来说,应用开放协调机制分为以下几个阶段:欧盟理事会部长们首先在政策目标达成一致(常常是宽泛的),然后成员国将其转化成国家和地区的指南。第三就衡量最佳实践的基准指标达成一致。最后审查和评估其结果。开放协调机制已经在欧盟很多政策领域中得到应用例如:经济、就业、医疗、环境、信息等政策领域,但是应用得方式有很大的不同,调查报告期有短的也有长的,并且在欧盟和成员国的水平上政策执行机制有硬的也有软的。
开放协调机制鼓励信息流动的“集体行动”,提供了可以协商的领域和建立监督、执行政策和契约的方法。可以看到开放协调机制不仅可以避免成员国之间关于一些政治敏感的领域,而且它以微观为导向将政治的复杂性分解成可以操作的很小的部分,这也缓解了政治的冲突。开放协调机制还可以挖掘成员国在执行政策中的知识,加强彼此之间的交流和学习,促进了知识的衍射和创新。多数成员国呼吁使用这种“软”的方法,因为一方面可以保证欧盟的政策在成员国中的整合,另外一方面也尊重了成员国的国情和保证他们的利益。
二、开放协调机制在欧盟电子政府领域中的应用
今天欧洲的公共领域处于十字路口,面对很多经济和社会、机构的变化和新技术深刻的影响,大家越来越看好公共领域是促进经济增长的一个主要的经济因素,公共领域在里斯本的经济、社会和更新环境的战略目标中担任重要的角色1。电子政府是在欧盟公共领域的发展中占据重要的位置,欧盟认为电子政府通过在公共行政领域内使用信息和通讯技术结合机构的变化来提高公共服务和民主过程以及加强对公共政策的支持。
在知识经济的社会,电子政府可以保持和加强欧盟好的政府治理,这就意味着2:(1) 公共领域是开放和透明的:政府对公民是理解和胜任的,民主的参与和监督是公开的。(2)公共领域的服务是面向全社会的。一个以用户为中心的公共服务是包容的,不会把任何人排除在外,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并尊重每一个人。(3)一个多产的公共领域应该是用纳税人的钱最大化的创造价值。这就是说将很少的钱花在排队上,错误将会急剧的减少,更多的时间花在面对面的专业化的服务上,公务员的工作将会有更多的回报。
欧盟通过信息通讯技术创造全民的信息社会,泛欧洲的电子服务来达到社会政策领域的一体化,实现从经济一体化到社会一体化的目标。欧盟的电子政府的发展主要采用通过2000年里斯本理事会所建立的开放协调机制来促进与成员国之间的电子政府的发展。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制定电子政府的行动方案
电子欧洲的行动方案的目标是通过广泛的利用宽带发展现代的公共服务和有活力的电子商务的环境来创造有竞争力的服务价格和安全的信息基础设施。欧盟希望成为世界上最具有竞争力和活力的知识经济社会,并且能够保持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多和更好的工作和促进社会的凝聚力。如前所述,电子政府是电子欧洲的一个部分,电子欧洲的行动方案已经更新过两次,分别是2002年电子欧洲行动方案,这个行动方案在2000年于Feira欧盟理事会签署,2005年电子欧洲的行动方案在2002年的Seville理事会上签署,因为电子政府是电子欧洲的子项目,所以电子欧洲的行动方案中也包括电子政府的行动方案,欧盟的电子欧洲的行动方案自然的也就转化成成员国的电子政府的行动方案。
2.制定电子政府基准指标
电子欧洲的基准目标是致力于支持成员国达到行动方案的目标,以成员国之间的可比较的指标和协调数据集合为基础。这些指标涵盖不同的领域:公民使用和利用互联网、企业利用和使用信息通讯技术、互联网利用的费用、电子政府、电子学习(包括电子健康、在互联网上买卖、电子商务和电子商务必读)。目前欧盟委员会已经发表了i2010高级研究组的i2010基准框架。这个框架在2005年就由来自欧盟委员会和25个成员国的统计师和政策发展者参与制定。在i2010基准的框架将会与新指标互为补充测量20个基本的服务。在2006年建立的eGEP项目研究经济和电子政府的测量,欧盟委员会发起了提高和发展电子政府的实验指标,主要集中于网络服务的质量、影响和使用。同年五月次组电子政府的会议采纳了一些列的指标用来衡量行动计划的优先活动。鉴于电子欧洲基准的数据的连续性和整个i2010战略的安排得需要,欧盟委员会、成员国和承包商已经决定制定初步的基准包括三个组成因素:实用性、复杂性和以用户为中心。电子欧洲基准(包括电子政府的基准)是成员国电子政府发展的目标,同时也是欧盟对欧盟电子政府评估的基础。
3.传播良好实践
按照开放协调机制的原则,良好实践的推广也在成员国中进行,为此欧盟建立了良好实践框架,将各国电子政府最佳的实践经验纳入框架,以便于各国之间进行交流与学习。在电子政府发展中每个国家都在不断的学习和总结经验。良好实践尽管它不需要是最好的、理想的或者是完美的成果,但是要能真正解决实际生活的问题,代表事物发展的前沿的理念并且为其他人提供有益的经验,能够刺激创造性、自我反省和其他好的成果的传播。为了促进良好实践的传播,在欧盟设立了电子欧洲奖,其目标是在欧盟成员国、候选国家和欧洲自由贸易协会的国家中促进良好实践的传播。例如,2005年评估成员国电子政府的绩效时,电子欧洲奖项分为四个方面1:良好的环境,建立良好的环境使政府、企业和公民从这种转型中获益;政府的意识包括组织的转型和后台的创新;服务的应用,将公民和企业放在中心位置,鼓励公民和企业的使用和参与服务;影响,衡量对政府、企业和公民的影响和益处。有三个评价标准:创新;有效的管理实际的结果;影响的相关性和可转移性。良好实践的评比和传播促进了成员国之间经验的分享和学习,对于促进欧盟成员国电子政府的均衡的发展,满足里斯本的目标和使欧洲在2010年成为世界上最具有知识经济力的地区起了积极的推动的作用。
三、开放协调机制在电子政府政策发展中的作用
欧盟电子政府政策的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和不断完善的过程,开放协调机制的柔性的特点,尊重了各个成员国发展的多样性的点,同时又积极地促进了欧盟电子政府政策在成员国的推广,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1.欧盟电子政府政策的发展既是自上而下又是自下而上的互动过程
欧盟开放协调机制在电子政府中的使用,使欧盟电子政府政策的制定更多的具有自下而上的倾向性,并且开放协调机制激活了解决问题的网络,这种问题的解决并不是基于等级制而是互相协商的方式。欧盟一方面要求成员国满足电子欧洲的整体目标,制定电子政府的行动方案指导成员国的电子政府的发展,这种方式是自上而下的;另外一方面欧盟又主张互相学习的过程,发展成员国的个性化的电子政府,而不受欧盟的主宰,这又体现了自下而上的优越性。
2.开放协调机制促进了成员国参与电子政府的积极性
欧盟电子政府的发展涉及到欧盟、成员国、地区和地方各个方面,电子政府行动方案的制定只是欧盟成员国达到目标的参照,成员国将其转化成国内政策,贯穿到各个层次,但是达到目标的方式是可以选择的和多样的,所谓“条条道路通罗马”的方式。通过欧盟的电子政府的行动方案,成员国制定自己的电子政府的行动方案,欧盟通过基准指标评估成员国的电子政府的发展状况,比较成员国政府电子政府发展的最新进展,选出成员国良好实践的国家,授予奖项以资鼓励。加强成员国之间的学习和交流经验,促进成员国电子政府的发展。
3.开放协调机制促进了欧盟电子政府的知识的交流和知识的创新
欧盟电子政府的发展通过基准指标、电子政府发展的排行榜、良好实践的方式,鼓励成员国之间互相学习和交流经验,同时也促进了知识的跨国衍射,有利于知识的创新和底层的参与和学习。